地址: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景泰工业园二栋一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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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.东莞实验室家具设置修订方案中的装备规范
2 .东莞实验室家具设置修订方案中人体工程的核心理念
(1)基本中央实验台安全通道整体订划的一般规定
中央实验台和实验室边台之间走廊的最低间隔为1.2米
中央实验台和中央实验台之间走廊的最低间隔为1.5米
中央实验台与高盘之间走廊的最低间隔为1.5米
中央实验台对应墙壁时的总宽度不适合1米以下
(2)基本东莞实验室家具边台安全通道整体订划的一般规定
两侧台间走廊的最低间隔为1.2米
两座位之间的通道不适合1.5米以下
座位与中央实验台的间隔不适合2米以下
(3)基本通风柜安全通道整体修订计划的一般规定
通风橱柜对应墙壁时的通道为1.8米
通风柜与试验台相对配置的最低间距为1.8米
东莞实验室家具两台通风柜对置的建议间隔为3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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